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前言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徐屯村,于2017年5月申报了《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批复(赣环表复[2017]46号)。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公司项目情况见表 1-1。
表1-1 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名称 及规格 | 批复时间及批复文号 | 验收时间及 验收意见文号 | 备注 |
1 | 焙烧隧道窑生产线 | 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 | 2017年6月22日 赣环表复[2017]46号 | / | 已建、未验收 |
公司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2。
表1-2 公司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副产品名称及规格 | 设计能力 | 年运行时数 | 备注 |
1 | 焙烧隧道窑生产线 | 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 | 6000万块/年 | 4800 h | 已建 未验收 |
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①生产设备的数量发生变动(涉及产污的设备主要为粗细破碎机,即原环评4台破碎机实际中只设有1台破碎机);②原辅料种类发生变动(增加少量石膏,同时淤泥量减少)。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原有环评,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发生变动,除了粗细破碎机数量由4台变为1台之外,其余设备均不涉及产污;原辅料中增加少量石膏,同时淤泥量减少,但未新增污染因子,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根据《关于加强加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说明变动情况,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作为后期企业验收、监管依据。
编制依据
(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
(2)《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赣环表复[2017]46号)。
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生产设备的数量变动
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实际生产设备的数量与原环评存在不一致,涉及产污的设备主要为粗细破碎机,即原环评4台破碎机实际中只设有1台破碎机,本次变动分析只需针对产污设备进行分析。
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表2-1 原环评生产设备与企业实际生产设备对比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实际情况 | 环评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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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 数量 (台/套) | 型号 | 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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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隧道窑 | / | 1 | / | 1 | 与环评一致 |
2 | 板式给料机 | GL1000 | 5 | GL1000 | 3 | 较环评少2台 |
3 | 胶带输送机 | / | 22 | / | 22 | 与环评一致 |
4 | 锤式破碎机 | PC1210粗破 | 2 | PC1210粗破 | 0 | 较环评少2台 |
5 | 锤式破碎机 | PC108细破 | 2 | 2PC1214细破 | 1 | 较环评少1台 |
6 | 除铁器 | RCYB-6-2 | 6 | RCYB-6-2 | 4 | 较环评少2台 |
7 | 滚动筛 | 1400*5000 | 2 | 1400*5000 | 2 | 与环评一致 |
8 | 双轴搅拌机 | SJ400+46 | 2 | SJ400+46 | 2 | 与环评一致 |
9 | 双轴搅拌机挤出机 | SJJ3000 | 2 | SJJ3000 | 2 | 与环评一致 |
10 | 重型切坯切条机 | ZP-170 | 2 | ZP-170 | 1 | 较环评少1台 |
11 | 码坯机器人系统 | / | 1 | / | 1 | 与环评一致 |
12 | 步进机 | YB15-12 | 4 | YB15-12 | 2 | 较环评少2台 |
13 | 液压顶车机 | YD30-19 | 4 | YD30-19 | 4 | 与环评一致 |
14 | 摆渡车 | BDC3.6*28 | 4 | BDC3.6*28 | 4 | 与环评一致 |
15 | 空车牵引机 | HQS-40 | 5 | HQS-40 | 14 | 较环评多9台 |
16 | 出位拉引机 | LY1-001 | 6 | LY1-001 | 2 | 较环评少4台 |
17 | 双向订车机 | QY-40 | 6 | QY-40 | 5 | 较环评少1台 |
18 | 冷却风机 | T40-11N07.1A | 5 | T40-11N07.1A | 7 | 较环评多2台 |
19 | 排烟风机 | Y4-73-11N014D | 3 | Y4-73-11N014D | 2 | 较环评少1台 |
20 | 压力平衡风车 | T40-11N08 | 3 | T40-11N08 | 3 | 与环评一致 |
21 | 送热风机 | Y4-73-11N012D | 3 | Y4-73-11N012D | 1 | 较环评少2台 |
22 | 排潮风机 | GD30K2-12N010 | 6 | GD30K2-12N010 | 1 | 较环评少5台 |
23 | 除尘器 | PPW32-5 | 1 | PPW32-5 | 1 | 与环评一致 |
24 | 装载机 | ZL-15 | 2 | ZL-15 | 2 | 与环评一致 |
25 | 窑车 | / | 400 | / | 400 | 与环评一致 |
由上表可知,部分生产设备数量与原环评不符,原环评中粗、细破碎机各2台,由于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大粒径石子,故只设有1台细破碎机。除了粗细破碎机之外,其余设备多为减少数量且均不涉及产污,由于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仍能够满足原环评中设计的生产能力(年产6000万块环保空心砖),即实际产能与原环评相符,原有生产装置规模未增加30%及以上,涉及产污的设备减少3台,反而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主要生产装置上的重大变动。
原辅料种类变动
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实际中原辅料增加少量石膏,同时淤泥量减少。
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表2-2 原环评原辅料与企业实际原辅料对比情况
序号 | 名称 | 实际情况 | 环评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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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用量(t/a) | 年用量(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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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淤泥50% | 19.8万 | 22万 | 较环评少2.2万吨 |
2 | 煤矸石30% | 13万 | 13万 | 与环评一致 |
3 | 页岩20% | 8.8万 | 8.8万 | 与环评一致 |
4 | 煤 | 320 | 320 | 与环评一致 |
5 | 石膏 | 2.2万 | 0 | 较环评多2.2万 |
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不相符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原辅料种类增加了少量石膏,但同时减少淤泥的使用量;煤矸石和页岩使用量不变,仅原辅料配比发生变化,仍能够满足原环评中设计的生产能力(年产6000万块环保空心砖),即实际产能与原环评相符,不属于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上的重大变动。
污染物排放情况变动
项目变动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见表 2-3。
表 2-3 项目变动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后变化量 |
|
| 排放量t/a | 排放量t/a |
|
废气 | 颗粒物 | 1.122 | 1.122 | / |
| 二氧化硫 | 5.34 | 5.34 | / |
| 氮氧化物 | 7.98 | 7.98 | / |
| 氟化物 | 0.63 | 0.63 | / |
废水 | 废水量 m3/a | 0 | 0 | / |
固废 | 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 | 0 | 0 | / |
| 生活垃圾 | 0 | 0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的判定
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文),对本次变动进行判定,具体见表 2-4。
表 2-4 变动判定表
判定标准 | 本次变动 |
|
性质 | 1.主要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变少的除外)。 | 未变动 |
规模 | 2.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 未变动 |
| 3.配套的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 风险大的物品)总储存容量增加30%及以上。 | 未变动 |
| 4.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原有生产装置规模未增加30%及以上,涉及产污的设备减少3台,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地点 | 5.项目重新选址。 | 未变动 |
| 6.在原厂址内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 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 未变动 |
| 7.防护距离边界发生变化并新增了敏感点。 | 未变动 |
| 8.厂外管线路由调整,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路由发生变动且环境影响或 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 未变动 |
生产工艺 | 9.主要生产装置类型、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主要燃料类型、以及其他生产工艺和技术调整且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生产装置数量发生变动,但类型未发生变动;主要原辅料增加少量石膏,减少了淤泥用量。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环境保护措施 | 10.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动。 | 未变动 |
通过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文)的判定标准,一一对本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判定,可以判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变动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品为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本次变动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仅原辅料配比中增加了少量石膏。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3-1。
图 3-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制砖:原料的处理对制作高强度,高质量的建筑用砖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的处理,以便得到充分破碎。本项目原料中需要破碎的原料主要为煤矸石,页岩,淤泥,石膏,经破碎机破碎再经滚筒筛筛分得到粒径在2.5mm以下的物料待用。
经破碎后的煤矸石、页岩、淤泥以及石膏由输送带送入双轴搅拌机加水混合搅拌,使其成型水分在17%左右,搅拌均匀后送人对辊机进行进一步滚压处理以使物料混合均匀,增加粘性。对辊结束后由输送机送入陈化区进行陈化处理,使原料中的水分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迁移,湿润物料中的每一个颗粒,并进一步提高原料的均匀性,从而改善泥料的物理性能,保证成型和焙烧工序的技术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陈化时间保证在24h以上。
陈化处理后的泥料进入自动制坯流水线制造成砖坯,堆码在窑车上自然风干或利用焙烧余热进行烘干后用于砖块烧制。
焙烧:焙烧是制作新型烧结砖的重要工序。项目采用高效节能隧道窑,可以达到烧结的技术要求。隧道窑可以分为三个带,即预热带(400-900℃),烧成带(950-1150℃),冷却带(1150-300℃)。隧道窑烧制烧结砖,主要通过窑下方燃料燃烧和砖坯自身煤矸石,粉煤灰被引燃后供热,使窑内成带温度达到950-1150℃,隧道窑可以不间断的进行烧制,出窑后存入新的砖坯,而后通过设置在预热带的引风机把热量引至新的砖坯处,进行预热烘干。由于预热带风机作用,隧道窑内部呈现负压状态,废气不外排,完全由引风机导出。
成品:烧制好的烧结砖冷却后(装在窑车上)由拉引机拉出由摆渡车运至成品对方去,按制品外观质量分等级码放在成品堆场,空窑车经清扫后送至码坯位置进入下一循环。
产污环节:将原辅料进行混合破碎、滚筒筛分会产生粉尘和噪声;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和噪声;焙烧会产生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烟尘、含氟废气,同时产生部分固废;原料及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扬尘,堆场也会产生部分扬尘;原辅料搅拌过程中加水,以保证原辅料的湿度,加入的水分在干燥过程中蒸发损耗,故不产生工艺废水。
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破碎、搅拌和筛分产生的粉尘,隧道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氟化物、水蒸气和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厂区内原料和产品运输、装卸、堆存产生的扬尘。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变动后环境影响评价
变动后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有组织废气:破碎、搅拌和筛分产生的粉尘,隧道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氟化物、水蒸气和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厂区内原料和产品运输、装卸、堆存产生的扬尘。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变动后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变动后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未有变动不做分析。
总量控制
变动后,废气、废水、固废总量控制指标均不变。
总量控制指标:
表5-1 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
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排放量t/a |
废气 | 颗粒物 | 1.122 |
| 二氧化硫 | 5.34 |
| 氮氧化物 | 7.98 |
| 氟化物 | 0.63 |
废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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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0 |
|
结论
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徐屯村,于2017年5月申报了《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批复(赣环表复[2017]46号)。
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①生产设备的数量发生变动(涉及产污的设备主要为粗细破碎机,即原环评4台破碎机实际中只设有1台破碎机);②原辅料种类发生变动(增加少量石膏,同时淤泥量减少)。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原有环评,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发生变动,除了粗细破碎机数量由4台变为1台之外,其余设备均不涉及产污;原辅料中增加少量石膏,同时淤泥量减少,但未新增污染因子,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根据《关于加强加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建材环保空心砖加工生产线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说明变动情况,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作为后期企业验收、监管依据。
变动后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废水、固废均为发生变动,故不作变动分析。
总量
项目变动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1.122t/a;二氧化硫5.34t/a;氮氧化物7.98t/a;氟化物0.63t/a 。
水污染物:0。
固体废物:0。
结论
本项目的变动未构成重大变动,符合环保验收要求,本项目的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