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经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 (盖章) | 编制单位 (盖章) |
电话:13655146888 | 电话:0518-86865528 |
传真: | 传真:0518-86865528 |
邮编:222123 | 邮编:222113 |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 | 地址::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蓝湾孵化中心3楼 |
目 录
表一 项目总体情况 1
表二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4
表三 验收执行标准 7
表四 工程概况 10
表五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19
表六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24
表七 环境影响调查 28
表八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 31
表九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33
表十 调查结论与建议 35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3 生活垃圾转运协议
附件4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
附件5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 ||||
建设单位 | 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董艺 | 联系人 | 梁东平 | ||
通讯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 | ||||
联系电话 | 13655146888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22123 |
建设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 R9030休闲观光活动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初步设计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赣环表复〔2019〕14号 | 时间 | 2019.1.29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文号 | / | 时间 | / |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 | / |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 | 江苏经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50 |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73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52 | ||
设计生产能力 (交通量) | /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9.2.20 | ||
实际生产能力 (交通量) | /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0.10.1 | ||
调查经费 | / |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项目立项~试运行 | 2018年11月26日取得赣榆区发改委的备案,备案号为赣发改备〔2018〕570号; 2018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9年1月29日,项目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赣环表复〔2019〕14号); 2019年02月,项目开始动工建设; 2020年10月,项目建设工程结束,并开始试运行; 2021年01月,项目试运行情况稳定,并委托江苏经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验收调查工作。 | ||||
验收依据 | 1、国家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二届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1 月1 日执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2018年1月1日施行);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77 号令,2018 年12 月29日); 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 年06 月); 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 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地方相关法律、规范和要求 ⑴《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⑵《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施行); ⑶《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9号,2017年6月7日); ⑷《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2号,2012年1月12日); ⑸《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 3、项目相关审批材料 ⑴《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8年12月); ⑵《关于对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赣环表复〔2019〕14号,2019年1月29日); |
表二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范围 | 1、验收范围: 根据验收调查表,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即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所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2、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周边环境特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查范围,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范围如下: (1)施工期 ① 生态环境 重点调查工程所在区域的水生生态、水土流失、工程占地、植被破坏等情况。 ② 大气环境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 ③ 水环境 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④ 声环境 项目场界及场界外200m内区域。 ⑤ 固体废物 核查工程施工期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处置方式。 (2)运营期 项目本身为非生产性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后,重点调查工程所在区域的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情况。 |
调查因子 |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项目实际试运行的环境影响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等,确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因子如下: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水生生态、植被破坏、工程占地、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 施工扬尘(TSP)、机具尾气。 (3)水环境 施工废水:SS、石油类;生活污水:CODcr、NH-N、SS。 (4)声环境 机具噪声、人员活动噪声。 (5)固体废弃物 人员生活垃圾、弃土、建筑垃圾。 2、运行期 (1)生态环境 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等生态环境。 (2)大气环境 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 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及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 (4)声环境 人员活动噪声。 (5)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
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以及现场踏勘结果,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居民点及地表水系。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2-1 项目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
调查重点 | 根据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确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重点具体如下: 1、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核准内容是否存在重大变更; 2、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3、项目环评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4、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
表三 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连云港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青口河和塔山湖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具体见表3-2。 表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3。 表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扬尘、燃料废气SO2、NOx、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CO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具体见表3-4。 表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灌农田。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游客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进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入水体环境。项目滑雪(草)场产生的雪融水,经管道汇入环流及蓄水池,用于漂流使用;初春及冬季产生的水量较少,收集用于绿植浇灌,不外排。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限值见表3-5。 表3-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营运期场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标准值见表3-6。 表3-6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 |
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非生产性工业项目,根据环评及批复文件,未对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故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问题。 |
表四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
项目地理位置(附地理位置图) |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见附图1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14800m2(322.2亩),建筑面积达1000m2,主要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滑雪(滑草)场、漂流、水上乐园、采摘果园等。 建设功能:生态度假,文化体验,健康人居,健身运动,休闲娱乐,山水观光等。 | |
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 (1)主体工程 对比环评时的设计情况与本项目调查时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体工程项目基本无变化,无新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查结果见表4-1。 表4-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一览表 (2)公辅及环保工程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项目施工期建设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本项目绿植浇灌。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为实现对生活污水更好的处理效果,项目除了利用施工期原有的化粪池外,增加了一套化粪池,共设置两套化粪池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 根据苏环办〔2015〕256号文《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项目主要变动情况见表4-2,项目变动情况判定见表4-3。 表4-2 项目变动情况表 表4-3 项目变动判定情况表 通过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的判定标准,一一对本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判定,可以判定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情况对环境影响较小,经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变动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合理可行的,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
生产工艺流程(附流程图):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4-1所示: ![]() 图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基础工程 建设项目基础工程主要为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等。建筑工人利用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施工,基础施工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建筑垃圾和噪声污染。由于作业时间短,粉尘和噪声只是对周围局部环境影响,从整个施工期来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主体工程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钻孔灌注,现浇钢砼柱、梁、砖墙砌筑。建设项目利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后,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浇灌时诸如预先拌制均匀的混凝土,随灌随振,振捣均匀,防止混凝土不实和素浆上浮。然后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的配料和加工,安装于架好的模板之处,及时连续灌筑混凝土,并捣实使混凝土成型。建设项目在砖墙砌筑时,首先进行水泥砂浆的调配,然后再挂线砌筑。该工段工期较长,主要污染物为搅拌机产生的噪声、尾气,搅拌砂浆时的砂浆水,碎砖和废砂等固废。 ③装饰工程 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塑钢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然后采用浅色环保型高级涂料和浅灰色仿石涂料喷刷,最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均使用环保油漆,且使用量较少,挥发的有机废气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 ④设备安装 包括厂房内部消防、照明、通风设备等施工,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及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 运营期工作流程简述及产污环节图如图5-2和图5-3所示。 (1)种植园区种植工艺流程: ![]() 图5-2 种植园区种植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将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和无公害化的技术措施,首先引进品种,如果是成苗直接进行移植,若是种子则进行人工育苗成苗后进行移植,果木在生长过程中,按无公害种植技术规则全程进行管理,杜绝农药、化肥使用,经周期生长成熟后,供游客采摘外售。 (2)游乐场工作流程: ![]() 图5-3 游乐场工作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作流程简述: 游客根据需求购票,进入景区游玩、采摘,然后离开。 | |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附图): 项目位于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总占地面积214800平方米。项目东侧为小庄村和店子村,南侧为青班线,西侧为塔山湖,北侧为陡沟村。 项目沿塔山湖堤坝往东北方向布置,由西南至东北依次为客服中心、滑雪(草)场、停车场、漂流、水上乐园及种植果园。(详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总体布置符合设计规范、流程合理、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注重环境质量,符合《建筑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规定。 | |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评设计环保投资50万元,实际环保工程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1.73%,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见表4-4。 表4-4 主要环保措施及投资明细一览表 | |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如下: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①扬尘:对运输、装卸、贮存能散发粉尘物质的,采取了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不能用采取密闭或封盖措施的用水进行喷洒,每天洒水4-5 次进行抑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达到100%。黄沙等建筑材料不露天堆放,并保证了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挖掘地基产生的沙石,施工中废弃原材料等及时清运;路面的散落渣土及时清理,严格控制渣土堆放;使用商业混凝土,不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 ② 汽车尾气:合理安排了行驶路线,控制来往车辆车速及分流行驶路线。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为: ① 生活污水: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不外排。 ②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洗涤排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水、抑尘洒水等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石油类,经临时处理设施(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静压打桩机、振捣棒、电锯、起重机等以及各类运输车辆。为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避免利用节假日,同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围居民区等。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间歇性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4)固废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时建筑垃圾由碎砖头、砂土组成,由施工单位充分利用(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未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改变景观格局、改变局部微地貌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因此在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水土措施及生态措施: ① 项目建设施工前制订了整个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规划,顺其自然,避免了过多的人工痕迹,并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减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形地貌和自然植被的破坏,避免了项目施工对进入旅游区游客的视觉造成不良影响,降低了施工对土壤结构的影响和对生物群落生长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② 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方针,较多的利用了自然资源和景观,减少了人为活动对现有植被状况、生物生存等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项目建设力求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相融洽,建设施工选择了生态环保型材料,区内基础及服务设施的建设严格按符合自然生态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③ 详细调查了施工区可能受影响的动、植物。施工过程合理安排,避开敏感期,特别是鸟类繁殖期。做好时间上、空间上的衔接,减少影响范围与时间。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④ 加强了施工期的组织管理,采用文明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场的面积,提高工效,缩短工期,减少破坏范围,降低破坏程度。施工期避开了暴雨期施工;施工中做好了土石方平衡工作,将施工弃土转换为其他工程的取土,使土石方在本区各施工工程之间得以消化平衡;挖、填方施工时,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杜绝了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并特别注意植被保护工作,避免泥沙流入溪流,同时减小了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机械活动严格计划行驶路线,减少对植被、农田的破坏。施工人员的营地和其他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对土壤植被、水流、动物和居民住宅地的干扰、影响较小的地方。竣工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驻地和施工现场,并恢复了植被。 ⑥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停车场、道路、简易棚屋等配套服务设施所在地实施了绿化补缺工程建设;道路两旁裸露的土坡因地制宜采取了绿化措施,特别陡峭处砌挡土墙或护坡,道路两侧选用灌、花、草绿化;对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如采取修筑挡土墙、绿化等措施及时加以防治;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对施工造成的裸露的地表,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 ⑦ 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多选择水土涵养性树种。在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种植灌木和草木。 2、运营期 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不设置餐饮及住宿,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共设1个地面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7000m2。项目停车场废气主要是汽车停靠和启动时排放的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烟尘。由于车辆同时启动的概率小,相应所产生的汽车尾气量也很小,其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2级标准要求;且项目区地域面积较大,停车场分布范围比较广,停车场位于室外,周围扩散条件好,植被较多,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加强对汽车尾气的吸收净化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根据实际需求,项目共设置两套化粪池和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10m3/d,采用A/O+MBR膜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前置设置缺氧段+好氧段,进行生物脱氮,MBR膜生物反应池中设置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进行深度处理。该处理工艺以膜组件取代传统生物处理技术中的末端二沉池,在生物反应器中保持高活性污泥浓度,减少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并通过保持低污泥负荷减少剩余污泥量。 ![]() 图4-1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平面布置 项目滑雪(草)场产生的雪融水,经管道汇入环流及蓄水池,主要用于漂流使用;初春及冬季产生的水量较少,收集后用于绿植浇灌,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民居、游客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淸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水泵、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有: ① 车辆进入景区后,禁止鸣喇叭,场区进口设禁鸣标志。 ② 停车场四周种植较高大吸声乔、竹木,种植树种为楠竹、法国梧桐等,绿色隔离带宽度为20m以上; ③ 水泵安装在室内,封闭运行;合理布局,使水泵房远离厂界。 |
表五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1、结论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总用地面积214800m2,建筑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属于R9030休闲观光活动。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经对项目运营流程、污染治理措施、周围环境状况、项目的环境影响等综合分析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⑴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R9030休闲观光活动,经查询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四款旅游业第2条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且于2018年11月26日取得赣榆区发展改革委的备案,备案号为赣发改备〔2018〕570号。因此建设项目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⑵相关规划相符性 ①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②选址相符性 项目属新建项目,厂址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项目用地性质为旅游观光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取得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房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的环境相容,符合区域的功能定位。该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③生态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塔山水源涵养区二级管控区内,但项目不排放废水,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二级管控区管控要求。 ⑵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汽车在厂区行驶路程短,污染物CO、NOx、HC排放量很小,加之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开阔,易于扩散,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经进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植浇灌,可以满足水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汽车噪声具有突然发生,持续时间短的特点,通过完善进出车辆管理,如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可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维修机械噪声可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可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可通过隔声、消声、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源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满足区域声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收集进行卫生填埋,可以做到零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本项目整地、挖坑完成后及时种植、绿化,避免大风天气或雨量充沛的季节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畅通,暴雨或大风天配备草席、篷布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⑷总量控制情况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大气污染物:0; 水污染物:0; 固废:0。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可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正常运营期间,各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给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在环境保护许可的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环境得到补偿和提升,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2、减少污染的其它建议 ⑴项目单位应尽量选择适宜当地气候的植物种类,合理配置,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群落结构,增强观光区的生态功能。 ⑵结合施工作业防治水土流失,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治水土流失方案。 ⑶项目单位应设置职责明确的管护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区域绿化区的管护。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工作。 ⑷评价结论仅对以上的工程方案、选址等负责。若项目的方案、选址等发生大的变化时,应另行评价。 |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19年1月29日,原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以赣环表复〔2019〕14号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了批复,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320721-87-03-569978。选址于塔山镇陡沟村, 占地214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滑雪(滑草)场、漂流、水上乐园、采摘果园,年接待游客量约1万人。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及生态红线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提出的其他各项噪声振动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应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追肥。按规定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并将生态保护要求列入工程招标内容中。 (二)落实营运期生活污水环境管理措施。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得外排,厂界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项目应对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管网进行防渗处理,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三)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由区环境监察局负责。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上述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表六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 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 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 |
设 计 阶 段 | 生态影响 | / | / | / |
污染影响 | / | / | / | |
社会影响 | / | / | / | |
施 工 期 | 生态影响 | ① 项目建设施工前制订了整个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规划,尽量顺其自然,避免过多的人工痕迹,并努力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减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形地貌和自然植被的破坏,避免项目施工对进入旅游区游客的视觉造成不良影响,降低施工对土壤结构的影响和对生物群落生长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② 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方针,尽量利用自然资源和景观,减少人为活动对现有植被状况、生物生存等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项目建设力求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相融洽,建设施工材料选择生态环保型的,区内基础及服务设施的建设严格按符合自然生态要求来设计施工。 ③ 详细调查了施工区可能受影响的动、植物。施工过程合理安排,避开敏感期,特别是鸟类繁殖期。做好时间上、空间上的衔接,减少影响范围与时间。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④ 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采用文明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场的面积,尽可能提高工效,缩短工期,减少破坏范围,降低破坏程度。施工期避开暴雨期施工;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将施工弃土转换为其他工程的取土,使土石方在本区各施工工程之间得以消化平衡;挖、填方施工时,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杜绝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特别注意保护植被,防止泥沙流入溪流,同时减小了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机械活动严格计划行驶路线,减少对植被、农田的破坏。施工人员的营地和其他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对土壤植被、水流、动物和居民住宅地的干扰、影响较小的地方。竣工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驻地和施工现场,并恢复植被。 ⑥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停车场、道路、简易棚屋等配套服务设施所在地实施了绿化补缺工程建设;道路两旁裸露的土坡因地制宜采取了绿化措施,特别陡峭处砌挡土墙或护坡,道路两侧选用灌、花、草绿化;对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如采取修筑挡土墙、绿化等措施及时加以防治;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对施工造成的裸露的地表,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 ⑦ 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多选择水土涵养性树种。在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种植灌木和草木。 | ① 项目建设施工前制订了整个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规划,减少水土流失。 ② 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方针,利用自然资源和景观,建设施工材料选择生态环保型的,区内基础及服务设施的建设严格按符合自然生态要求来设计施工。 ③ 施工过程合理安排,避开了敏感期。做好了时间上、空间上的衔接,减少了影响范围与时间。 ④ 加强了施工期的组织管理,采用文明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场的面积,缩短工期,避开暴雨期施工;施工中做好了土石方平衡工作。 ⑤施工机械活动严格计划行驶路线,减少对植被、农田的破坏。施工人员的营地和其他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对土壤植被、水流、动物和居民住宅地的干扰、影响较小的地方。竣工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驻地和施工现场,并恢复植被。 ⑥ 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 ⑦ 合理选择绿化树种。 | 措施执行效果较好,未有较大生态影响情况发生,未收到相关投诉情况 |
污染影响 |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①扬尘:对运输、装卸、贮存能散发粉尘物质的,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不能用采取密闭或封盖措施的用水进行喷洒,每天洒水4-5 次进行抑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达到100%。黄沙等建筑材料不露天堆放,并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挖掘地基产生的沙石,施工中废弃原材料等及时清运;路面的散落渣土及时清理,严格控制渣土堆放;使用商业混凝土,不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 ② 汽车尾气:合理安排行驶路线,控制来往车辆车速及分流行驶路线。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为: ① 生活污水: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不外排。 ②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洗涤排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水、抑尘洒水等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石油类,经临时处理设施(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静压打桩机、振捣棒、电锯、起重机等以及各类运输车辆。为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避免利用节假日,同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围居民区等。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间歇性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4)固废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时建筑垃圾由碎砖头、砂土组成,由施工单位充分利用(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废气:①扬尘:对运输、装卸、贮存能散发粉尘物质的,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每天洒水抑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覆盖率100%。施工中废弃原材料等及时清运;路面散落渣土及时清理;使用商业混凝土,不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② 汽车尾气:合理安排行驶路线,控制来往车辆车速及分流行驶路线。 (2)废水:① 生活污水: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不外排。② 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设施(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围居民区等。 (4)固废:施工时建筑垃圾由碎砖头、砂土组成,由施工单位充分利用(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措施执行效果较好,未有较大污染影响情况发生,未收到相关投诉情况 | |
社会影响 | 施工期间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周围居民的生活 | 工程持续时间相对较短,影响相对较小,工程结束影响消失。 | / | |
运 行 期 | 生态影响 | 工程建成后,总绿化面积为928000平方米,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丰富区域景观,形成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 加强对绿化带植被的管理,定期浇水和养护,树立警示牌,提醒游客 | 措施执行效果较好,绿化防护效果较好 |
污染影响 | (1)废气:项目不设置餐饮及住宿,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共设1个地面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7000m2。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加强对汽车尾气的吸收净化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采用活性污泥法中的A/O法,将一沉池、I、II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一体的设备,并在I、II级接触氧化池中进行鼓风曝气,使接触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具备两者的优点,并克服两者的缺点,使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民居、游客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淸运处理。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水泵、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有: ① 车辆进入景区后,禁止鸣喇叭,场区进口设禁鸣标志。 ② 停车场四周种植较高大吸声乔、竹木,种植树种为楠竹、法国梧桐等,绿色隔离带宽度为20m以上; ③ 水泵安装在室内,封闭运行;合理布局,使水泵房远离厂界。 | (1)废气: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根据实际需求,项目设置了两套化粪池和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滑雪(草)场产生的雪融水,经管道汇入环流及蓄水池,用于漂流使用;初春及冬季产生的水量较少,收集用于绿植浇灌,不外排。 (3)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淸运处理。 (4)噪声:① 车辆进入景区后,禁止鸣喇叭,场区进口设禁鸣标志。② 设置了绿化隔声带;③ 水泵安装在室内,封闭运行;合理布局,使水泵房远离厂界。 | 措施执行效果较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监测数据显示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
社会影响 | 项目建成后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可以改善区域人民的生活环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 / | 有效改善了区域人民的生活质量 | |
表七 环境影响调查
施 工 期 | 生态影响 |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改变景观格局、改变局部微地貌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项目位于塔山水源涵养区和赣榆区小塔山水库塔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主要以休闲观光为主,不涉及采矿、开垦等破坏生态环境活动。 项目建设施工前制订了整个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设施(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建筑垃圾收集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对环境生态有一定的破坏影响,但临时占地面积不大,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停车场、道路、简易棚屋等配套服务设施临时占地实施了绿化补缺工程建设;道路两旁裸露的土坡因地制宜采取了绿化措施;实施植被恢复工程;对施工造成的裸露的地表,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通过采取场地清理、平整和植被栽培等措施,将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影响降低到较低的程度。因此由于本项目工程建设造成的植被影响相对较弱,总体来说,工程的建设有利于陆域植被及生态系统的改善。项目建设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苏政发〔2020〕1号所规定的禁止行为,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项目不建设高尔夫球场、不提供餐饮服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共设置两套化粪池和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因此项目无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行为,满足苏政发〔2020〕1号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水土流失的环节主要是土地平整的地面开挖、填占。另外,施工临时占地破坏原有的地表,在原料场、废弃土临时堆放场管理不当时,也会发生片蚀、浅沟蚀等各种形式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已降到最低程度。 |
污染影响 | 施工期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不外排。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不外排。根据调查,项目建设期间挖方产生的弃土均用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平整的回填,无弃土量产生。施工产生碎砖头、砂土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充分利用,不外排。 经调查,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对周围社会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社会影响 | 经调查,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建设未对周围社会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污染事件及居民上访等情况发生。 | |
运 行 期 | 生态影响 | 经调查,运营期随着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项目总绿化面积达928000平方米,人工绿化的加强,使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河水水质得到改善、相应绿化建设美化了周围环境,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丰富区域景观,形成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
污染影响 | 经调查,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共设置两套化粪池和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再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滑雪(草)场产生的雪融水,经管道汇入环流及蓄水池,主要用于漂流使用;初春及冬季产生的水量较少,收集用于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淸运处理。各噪声源通过有效的控制措施,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社会影响 | 经调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项目区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维护城市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项目建成后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可以改善区域人民的生活环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
表八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
项目 |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分析 |
生态 | / | / | / | / |
水 | / | / | / | / |
气 | 2021.01.08-2021.01.09 1天4次,连续监测2天 | 无组织排放废气在厂区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厂区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 | 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以及气象参数 |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验收监测结果分析表 |
声 | 2021.01.08-2021.01.09 1天4次,连续监测2天 | 厂界四周(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外1米各设1个监测点 | Leq〔dB(A)〕 | 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验收监测结果分析表 |
电磁振动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验收监测结果分析: 1、废气 项目不设置餐饮及住宿,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项目区地域面积较大,停车场分布范围比较广,周围扩散条件好。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加强对汽车尾气的吸收净化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8-1。 表8-1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评价 (单位 mg/m3) 由上表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各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监测情况见下表。 表8-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评价 单位:Leq〔dB(A)〕 监测期间,项目边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测量值范围为昼间50.9~54.2dB(A),夜间40.5~44.4B(A),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九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1)施工期 施工期间,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成立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保小组,负责组织与管理施工区环境保护工作。配备了必要的信息处理与交通、通讯设备。各施工单位均设立了环保机构或指定了环保专干。 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有: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或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并处理有关事宜。环保小组职责: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遵守有关防火安全及废弃物处理的规章制度,随时接受当地政府环境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环保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纠正;发现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开展环保活动和环保知识的培训;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机构工作情况自工程开工后,管理机构参与了施工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对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培训等相关工作,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全程管理。对环境保护从实施规划、方案设计、招投标、施工进行组织、落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2)运营期 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设2名环保专员负责具体工作。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根据调查了解,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噪声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因此未配备环境监测设备和专业人员,日后若需进行环境监测,则可依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力量,满足项目的环境监测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无。 |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在工程施工期,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保小组与工程监理单位一同较好的起到了监督作用,整个施工期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整个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也经采取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大的消减,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措施是有力和可行的。 对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专人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管。建议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教育,加强环保宣传,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
表十 调查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论: 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建设单位于2018年12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29日取得原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批复(赣环表复〔2019〕14号)。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的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都进行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未发现该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调试期间出现扰民的污染事件。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运行。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对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工程现状判定措施落实情况,结合现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现状,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1、验收监测结论 (1)工程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214800m2(322.2亩),建筑面积达1000m2,主要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滑雪(滑草)场、漂流、水上乐园、采摘果园等。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了较全面的、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到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已得到落实,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水土流失及对周边植被、动物活动的影响。工程临时占地破坏地表植被,缩减动物栖息范围,噪声和振动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动物的栖息环境,这些影响可逆且时间较短。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完成一段时间后,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已得到较好恢复。水土流失通过水土保持、绿化等措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项目建成后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还可以改善区域人民的生活环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4)环境影响因素调查 ①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施工期间,项目对运输、装卸、贮存能散发粉尘物质的,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每天洒水抑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覆盖率100%。施工中废弃原材料等及时清运;路面散落渣土及时清理;使用商业混凝土,不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同时合理安排行驶路线,控制来往车辆车速及分流行驶路线,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和车辆废气的产生。项目运营期间,对车辆进出安排专人进行停放管理,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加强了停车场周边的绿化,优选对汽车尾气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品种,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② 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在施工人员生活区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浇田,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设施(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和道路清扫,不外排。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运营期设置两套化粪池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入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汇入清水池用于项目绿植浇灌,不外排;项目滑雪(草)场产生的雪融水,经管道汇入环流及蓄水池,主要用于漂流使用;初春及冬季产生的水量较少,收集用于绿植浇灌,不外排。采用的污水防治措施技术成熟、稳定有效。 ③ 声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围居民区等,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限速禁鸣、设置了绿化隔声带、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有效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④ 固废影响调查 施工时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充分利用(用作回填土、铺路材料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内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有效避免了二次污染。 (5)环境管理调查 在工程施工期,建设单位成立项目环保小组较好的起到了监督作用,整个施工期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整个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也经采取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大的消减;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由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6)验收调查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的实地勘察,建设项目已建成,其规模、功能及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相符,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落实,措施有效,运行状况良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该项目无该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合格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给予通过“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议 ① 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回用稳定达标; ② 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
附图1 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3 监测点位示意图
(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2)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件1 委托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书
江苏经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 项目已投入试运行,现已符合验收条件,特委托贵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编制相关报告。
委托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3 生活垃圾转运协议
附件4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
洗手间 |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污水处理配套用房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附件5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填表单位(盖章):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新建塔山镇陡沟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 | 建设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陡沟村 | |||||||||
行业类别 | R9030休闲观光活动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10000人/年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9.2 | 实际生产能力 | 10000人/年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0.1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所占比例(%) | 1.67 | ||||||||
环评审批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赣环表复〔2019〕14号 | 批准时间 | 2019.1.19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江苏经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2.0 | 所占比例(%) | 1.73 | ||||||||
废水治理(万元) | 27.0 | 废气治理(万元) | - | 噪声治理(万元) | 20.0 | 固废治理(万元) | 5.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 | ||||||||
建设单位 | 连云港市抱玉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222123 | 联系电话 | 13655146888 | 环评单位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废 水 | |||||||||||||
COD | |||||||||||||
SS | |||||||||||||
NH3-N | |||||||||||||
TN | |||||||||||||
TP | |||||||||||||
石油类 | |||||||||||||
LAS | |||||||||||||
废 气 | |||||||||||||
NMHC | |||||||||||||
颗粒物 | |||||||||||||
SO2 | |||||||||||||
NOx | |||||||||||||
工业固体废物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